Friday, January 06, 2006

文化與理論的正確使用方法

朋友深夜Send來文章
題爲[香港同人文化顯象(三)] (《動漫線》05年12月號)
用社會學家Bourdieu的理論來分析一般社會情況

看後,還可以吧?
如果跟同雜誌11月號另外一篇題爲[動漫迷與社會介入]的東西比較,
對理論的理解還算是可以,至少不會全篇意味不明。

1)中心問題
但作者似乎預設
漫畫與動畫一類東西是一種受到主流社會逼害/壓抑/邊緣化的對象

關於這點,
我叫作[動漫被害意識]。
這種意識,
廣見於尤其是香港的評論裏,
但從來不見於一般牛頭角順嫂的媽媽之上。
(至少只要做好功課就可以看卡通片;
購年齡就可以購買工口漫畫)

筆者認爲,這種認知屬於幻想。

2)被害者幻想
這種幻想的形成,
非本文討論之範圍;

但最能夠體現這種幻想的
一則
有關論者從來沒有任何證據/研究,
或者就連最基本的,足夠的合理事例去支持這個論點

二則
這些未具任何有效的研究支持的論點,
廣泛地出現在一般所謂評論人及
他們使用的一些所謂的理論。

作者不斷使用所謂的理論來告訴讀者:
漫畫與動畫從來不是主流。

但似乎大家可以問問
定義是什麽?(如何才算[主流]?)
事實如何?

3)(理論子矛子盾法)

這種[被害意識]的作用
正正是爲作者與其作者群爭取更多的道德高地

老實說不想談論什麽BL事件
但由於這事件大概是最能看到
次文化群(或者只是一個半個人,其實)
如何不斷利用理論與這種[被害意識]
建立自己的道德高地。

4)理論作解釋的無頭公案

筆者的興趣也算是社會理論
但理論不是抛了一大堆理論詞彙就算。
其中一個要注意的地方是:

不能分清楚自己主觀意識的人,
容易利用所謂的理論
將自己的有意識與無意識的大量猜測化爲事實。

這是以爲有些像理論的東西便是解釋
問題是:
要解釋的東西從來不明確,
問題在哪裏?


5)事實訛誤

原文有個註說

「註26:在中大首次的「CAGE」裏,便有數名大學教授致辭;」

非常不幸地
主持開幕的,一個教授也沒有
請來的是舉辦場地的經理(藝術行政主任),
一位日文老師、兩位老鬼(的類似物體)(笑)

而其中過程之騎呢非常,
這個故事很有趣
但其中的過程複雜,不便寫下

但與其說是爭取什麽主流認識
不如說是我們主辦的人貪方便好了

(說來我好像是弄了一個什麽文化委員會的物體
好像沒有人理會的樣子,哈哈)

6)結論

最麻煩的是
關於動漫畫文化的研究
我從來沒有看過一篇文章能有力地説明
「爲什麽這個是個值得研究問題」的基本問題?

或許很多人以爲,
一般嗜好者的行爲就等於研究
想不出來爲什麽自己的叫[研究],
人家的就只是[文化消費] ,
產生一類被害者意識。

與其作這類問題不明的所謂研究,不如
1)多認真看幾本漫畫動畫,或者多畫一些漫畫等等,
多做做認真的漫畫評論。
説來,在那份雜誌上,
我連一份認認真真的中文動漫畫評論也沒有見過

2)做回一個嗜好者的東西,但不要說自己是研究者

事實上是:從來無人關心也沒有人覺得
這些[研究]有什麽價值;
因爲大家從來也不知道自己其實在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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