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爲設計圖片)
這是多事爭論,今天的題目是
「還是有點怪」【やはり変】
如果愛情沒對錯?
友Blog鬼畜之道最終開口吹水吹出一篇名為【Momoko 最痛】之港式文章。
此文集合現代香港社會最典型、最無人匹敵、
也是友Blog出道而來最鬼畜的論點:
「感情沒有是非、沒有對錯、只有感覺。」
此爲現代社會之一大虛妄,予以刺破。
本文立場
論調複雜,一切從簡。
1/Momoko的問題無關以上[愛情無是非對錯]之論點;
(主因是他本人似乎從來無從以上論調責怪其人)
2/由是者,以相類觀點予以點醒友人,實屬離題。
3/因此,以下文章其實屬於事件之外(理想上)。
4/本文反對以下論調
在我看來,你倆都沒有錯。她也有她的自由,喜歡上某人也是無可奈何的,是應該被理解的,是不應該被唾罵的。
5/本文堅持以下論調
在我看來,兩個都錯。她當然有她的自由,喜歡上某人也是無可奈何的,但卻在承擔所有道德責任的前提之前,才能被理解的,如非這樣及在所有環境情況Set爲Constant的時候,是應該被唾罵的。
6/縱然安慰任何--對,是任何的--失戀的人,也不應該用以上的論調。
爲什麽?
前提第一:
愛情從來也不應該只是兩個人的事情。
一個人的任性莽為足以影響大量相關親朋好友。
例子:本人。
這幾天受害人發出強力負能力
這邊用多年仙氣儲成的AT結界也被打破
多日不能眠。
尤其似乎昨天那篇文章之後當事人發出的負能力特多
筆者不能眠只有打文發洩(哼!)
按:
「再者男女的感情事嘛,外人本來是不應該說三道四的...」
的論調,不完全正確:
因爲一個人的決定,而牽涉到有實際後果的相關人等,
當然有立場及理由去評論。
註解:
無實際後果影響、又非因爲俠義惻隱之心而出聲
乃單單贈興的的無關街市八卦人等說三道四,
屬人生一大難題,
此類八卦觀衆人等明天開刀,
敬請依時入座。
前提第二:
「感情沒有是非、沒有對錯、只有感覺。」的論點
(簡稱愛情無非論)自相矛盾:
愛情這個概念若然真的沒有是非對錯,
所有愛情關係根本不能維持下去。
使用這個論調的人犯規地說:
- 當愛情關係維持的時候就說:愛情須有道德牽制
- 當愛情關係完蛋的時候就說:愛情沒有是非對錯
結論:
自由戀愛奉行以下幾個原則作爲道德原則:
- 自由市場 (Free Market)
- 獨佔式個人主義(Possessive Individualism)
(我其實反對)
但我看不出爲什麽獨是戀愛在自由之名下
卻沒有在危機時刻嚴守這些市場原則:
公司結業有破產法
愛情執粒只有Free Rider
社長提議設立愛情破產法
參考:
【大清律例 大清新法第十類 商律破產律】
【呈報破產】
- 商人因貿易虧折或遇意外之事不得已自願破產者應赴地方官及商會呈報查明屬實然後將該商破產宣告於衆
- 該商呈報時應聲明破產緣由將各項帳簿送呈地方官查閲應呈各項帳簿如左歷年收支簿現存銀錢簿現存貨物/產業/家具簿借方對數表
- 下略共六十八條條文
後話:分手不應追問忘恩負義的事情;但我認爲應該追問法理責任所屬問題。要不然,我看見的只是地獄。又或者那種論調是對的,感情不是理性與公共道德之事,
那就別用任何道理去説明或者替自己辯解。
請清楚説明:我就是不負責的隨感情流動而行動之人
3 comments:
沒心組織想說的話, 點列出來:
1. momoko的AT力場失控, 社長因而失眠, 實屬正常. 此乃人之常情, 社長有情而非草木的明證, 非"仙氣喪失" (笑).
有實驗指出, 一群嬰兒當中, 其中一個哭泣的話, 慢慢全部嬰兒也會哭.
社長別犯上"存天理去人欲/肉麻"之類非人罪行.
2. 發情無分對錯, 正如見拉麵就肚餓(比較普遍), 知道aniking來港開演唱會就十分興奮(本人限定)一樣. 鬼畜人犯的錯誤, 是把發情等同愛情. 一般人因發情而學曉愛情, 正如因為嘴饞而學曉烹飪. 發情沒有對錯, 人際交往卻有. 雖則如果要把男女交往用明文規定來制住, 是十分掃興兼冇癮...
有心機的話, 找個美國的破產保護令(又稱chapter 11)套用於男女交往, 想必很有趣, 類似張建雄先生以商業上Joint Venture類比男女婚姻.
3. 另, 男女交往屬於因緣和合之事, 維繫是*雙方*都要努力, 孤掌難鳴也.
補充, 可能就是要"各打五十大板", 也不想得失雙方, 故此只能說些訴諸本能之事以圖模糊. 總之整篇文的重心, 是要保障沒人因此搞到"冇朋友", 包括那位被絕交之人.
以一個外人來講
我倒是希望能安安靜靜地看情勢的發展
不過鬼畜人還有CR社長
好像太專注於這個事件了
事實上
愛情這種東西要講求的是自然
強硬的去要求根本就是幼稚的行為
「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我想大家都了解這句話的意義吧
而且就CR社長的看法來講
也未免太主觀、太強勢了點
CR社長只是一昧的灌輸自己的想法罷了
這樣做並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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