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系列文章談論動漫被害妄想,
談論本地的評論,多有認爲動漫畫屬於被打壓的對象的奇怪妄想。
這類看似平凡,細看奇怪的言論,有必要加以考證其成因。
上一次回應讀者Max談到,本blog有責任提出證據説明我的考察有根據,
看到本期動漫線,其中[馬克斯米利安]君撰寫的【動漫人生】
本屬大家可以參詳的美文一篇,
要談動漫畫如何對人生有益,Very Nice,
但奇怪的是,作者劈頭就認爲
許多人把動漫視為不營養、不重要的事物,它的本質真的是這樣嗎?
回應:不當預設---
誰認爲?如何認爲?多少人認爲?什麽人會如此認爲?何種動漫畫會被認爲?
作者回應如下:
動漫以劇情表達一些精神,而劇情不免有些暴力、殘酷、感人、科幻。諸如暴力與殘酷此類,父母會顧慮孩子的思想發展偏差
回應:既然「劇情表達一些精神」但又「不免有些暴力、殘酷」,那麽這種精神要是被「父母...顧慮孩子的思想發展偏差」,實屬正常。
作者以爲,錯不在父母,
而在教育,倘若有完善的教育,那麼思想能辨善、惡,事物上的見解可以有更寬闊的視野,思想不偏差,還會因外在事物荒廢掉學業嗎?
按:早幾天教育局某太認爲社會把什麽責任都歸教育,可思考有關問題。
回應:那不如直接地說(某種「劇情需要表達一些精神」而「使用諸如暴力與殘酷此類」的?)漫畫有社會責任,比較方便。
最後也不清楚誰要負一個不知道從何而來責任問題(如有),而作者
只知我們必須再以更多的角度來找出社會認同動漫價值的方法,而不是用一個角度去詮釋所有事情,事情並不會只有一個答案。
那麽事實上「社會」即是如何看「動漫畫」呢?不知道,只知道「有很多角度去去詮釋所有事情」,「事情並不會只有一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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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斷章取義(?)評論,跳到作者最尾的結論:
社會看我們動漫人,也許是孤獨的人、心裡有障礙需要蔽護的人、功課不好的人、變態的人許許多多不一樣的看法,這都是以偏概全的看法,其實我們只要把動畫的價值發揮出來,也許那些負面的評價都會消失,社會也會真正把動畫視為一種教育、一種乾淨無害心靈的藝術,也許作者本身也沒有發揮的十全十美,但是有踏出一步,總比待在原地還好吧?
回應:
A)不知道爲什麽「社會」(誰?)「看我們」(誰?)「動漫人」(誰?),「也許是孤獨的人」(何出此言?)「心裡有障礙需要蔽護的人」(報章如何說?)「功課不好的人」(有一定因果關係)「變態的人」(如果看變態漫畫的話)
B)
這裡「當然有許許多多不一樣的看法」,
但各種看法或許皆有其理由,
而從來不一定是「以偏概全的看法」。
原來,因爲到最後,
作者對「社會看動漫畫」的「許許多多不一樣的看法」,
在欠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都是以偏概全的看法」。
C)正面回應:
要正面評價一個有價值的事物,
最好正面地去説明那樣事務爲什麽有價值?有什麽地方有價值?
(這或許是引文可取的地方--雖然我看不到任何實際例子説明)
而不是設想一種看不見的敵人。
如「社會」一類概念,人人也可使用來威嚇對手
(社會輿論認爲......,所以我......)
但竟然一開始打出「社會如何打壓我」一類的敗者心態立場,
實屬奇怪,因爲一個有自信的人在同類的文章會說:
「社會一般認爲兒童看兒童漫畫有益」(當然了)
「社會一般認爲看漫畫的人藝術性比較豐富」(也當然了)
「社會一般認爲看漫畫能有效消磨時間」(更是無可反擊的)
但卻奇怪地,爭取自己道德立場的人,
一開始就毫無必要地擺出弱者姿態,
這是無志氣的表現,尤其是一篇認爲看動漫畫有益人生的文章,
同樣是看動畫(?)的人感同身受(自我安慰?),
「社會的讀者」一看卻啼笑皆非。
D)總結:
我們動漫人看社會,也許是打壓我們心裡有障礙需要蔽護、自己功課也不見得好到哪裏的、變態的人[,]許許多多不一樣的看法,這都是以偏概全的看法,其實我們只要把社會的價值發揮出來,也許那些負面的評價都會消失,動漫畫愛好者也會真正把社會視為一種教育、一種乾淨無害心靈的藝術,也許動漫畫評論者本身也沒有發揮的十全十美,但是有踏出一步,總比待在原地還好吧?各位動漫迷們,加油!別讓自己小看自己了!
感想:
筆者大概也是愛好看動漫畫的人。
但我提議:
撇開無謂的被害妄想,
正面地、有效地討論一些好的作品,
多於無病呻吟、想像敵人,
更能有效地建立一般社會對動漫畫的評價。
參考:
本blog【文化與理論的正確使用方法】、
Max的回應【有關文化想像的問題】
及我的回應【再論動漫畫被害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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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思兼先生您好,在下是馬克斯米利安。
細讀您的評論後,我有些話想說。
我為何要設下*社會看動漫價值※從這個角度看*後論是有原因的,也許原因讓您不懂,又因在下的文筆不好,下筆之不甚,讓您感到不悅,本人在此說聲抱歉。(原因參下)
接下來對您的回應在下作個解答。
關於回應:
文章之所以定下這個”社會”看動畫價值到從這個角度看,乃因我想以反面立說烘托出可更明白下文的動漫人生所需的道理,為何要以低頭立說的出發,原因就是這個,至於誰認爲?如何認爲?多少人認爲?什麽人會如此認爲?何種動漫畫會被認爲?這其實有點鎖碎但有些我有在下面前後呼應到。而第二個回應是指在下這樣敘述是廢話嗎?難不成這些文字刪掉文意更通順?改的話,在下駑鈍,是要以後面提出的以正面立說出發較好?在下真的不明白。您的”動漫被害妄想”的主張,我感到相當有興趣,覺得這也是一種好的評論依據,我想這有用到胡適”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主張,但我們在寫這類文章時所提出的例子是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接觸到的例子,並敘述出來,而”又說最後也不清楚誰要負一個不知道從何而來責任問題”我想這裡的問題相當奇怪,在下文中應該有說這是不完全的切入點,我使用了父母及大眾認為的,再提供自己的論點--社會才是真正的主因。對於社會現象,不也是人自己觀察所提出?要如何證明?是以
一個新聞,一個證據代表一切?我想您的主張應該不是這個意思,因為證據讓人較易思考這個問題;較易相信這個論點是可信的,如果您要這樣想,我想是我的不足,是我下筆的不甚。在最後的回應中,在下發現閣下不曉得是不是因為我文意真的表達不清,為何認為我如此的無志氣表現這篇文章,有自信的人...這些話,我想我講不出來,在心理學上這才是真正無自信的表現,在”談評論文章”,在下提出很多類文章,而一味說明自己是對的,這在學術茶會上,是可怕的,拿著雙方都認同的證據在正反兩方互相角力,永遠沒結果,我想說在下很愛動畫,在真正在看動畫後,一直把動畫當成書在欣賞,從裡面得到很多東西,這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宣導的東西。
上面那篇應該沒有解答什麼......但從你的回應中,我想我在某一方面是成功了至於是什麼?我不多說了。只是拿我文章的片段去支持主張不以前後呼應再詳加說明,我覺得有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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